政协济南市市中区委员会
关于街道政协工作室履职量化考核办法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街道政协工作室的工作,进一步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政协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政协章程》及政协工作室主要职责,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街道政协工作室履职量化考核工作由区政协主席会议领导,区政协各处室依照工作职责进行专项管理,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各处室职责:
1.部署本处室及各专门委员会有关事项的落实;
2.依照处室职责审核、汇总各街道政协工作室开展专门委员会活动、界别活动的情况;
3.征求各界别委员对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的意见。
办公室职责:
1.部署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的落实;
2.审查各街道政协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及区政协部署任务的完成情况;
3.征求各街道党委对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的意见;
4.组织进行考核,汇总考评意见;
5.落实考评奖励办法;
6.其他职责。
二、对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的考评内容:
对各街道政协工作室的考评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
1.各街道政协工作室按照《政协济南市市中区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量化考核办法》对委员进行考核,每季度统计一次委员履职情况,汇总之后报送区政协办公室(8分);
2.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半年向区政协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3.学习制度、联系委员制度上墙(2分);坚持认真组织委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3分);
4.完成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区政协组织的有关调研视察活动,积极承办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8分);
5.年内组织委员进行2次以上调研视察活动,并写出有关调研报告,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5条以上(8分),每多1条加5分;
6.高质量地完成文史资料征稿任务(4分);认真组织委员参加培训工作(6分);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发行工作(10分);
7.年内政协提案数量达到辖区委员人均1件以上(12分)。每评为一件优秀提案加2分;
8.每季度至少报送3条以上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室报送1条以上,委员报送2条以上)(12分)。被全国、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政协采用,得到各级领导批示均得相应的加分数(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区级2分)。每条社情民意信息只加记一次最高得分;
9.每月至少报送3条有价值的信息(10分)。被区政协网站等区级媒体采用一条加1分,被市政协研究室或市政协网站等市级媒体采用一条加3分,被省政协《联合日报》或省政协网站等省级媒体采用一条加5分,被《人民政协报》或全国政协网站等国家级媒体采用一条加8分;
10.按要求参加政协有关会议(6分);认真做好全委会议的组织工作(6分);
11.工作有创新,服务街道中心工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大成绩受到区以上表彰加20分。
三、考评奖励办法
每年全委会议后,由办公室组织区政协各处室对上年度街道政协工作室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结合平时工作情况,逐项打分。
各项考核评议结束后,由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提交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举办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评审会议,对各街道政协工作室前五名,予以通报表彰,授予“优秀政协工作室”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本办法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政协济南市市中区委员会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