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经济科技委员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经济科技委员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和各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和具体实施。
三、负责各类相关文稿起草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
四、负责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以及市政协、兄弟县(市)区政协相关委员会的工作联系,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创造条件。
五、负责联系相关界别委员,反映其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